泉州市建设局对12名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作出处罚

 

日前,泉州市建设局在积极开展建设领域工程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对招投标中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三个招标项目评标过程中的12名违法违规评标专家做出行政处罚,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

一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钟楼片区病房大楼工程。在进入评标室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评标专家应按规定上交通讯工具,一名评标专家称其未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室后,突然响起手机来电铃声,在现场人员的注视下该专家掏出手机并进行接听。在场监督人员当即将其请出评标室。

二是泉州市城东西福立交改扩建工程。2007年4月12日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后,福建省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市建设局递送投诉书,对“施工便道未按2万元包干并进行优惠报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审、复核。市房建与市政工程招标办受理投诉后,即通知项目业主组织评委会进行重新评审复核。在重新评审会上,四名评标专家既未按要求复核投标文件,也未对此评定结果提出充分理由和法律依据。

三是泉州市地税附属楼二次装修工程。七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认定投标人福建隆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标不合格,预算员证书没有复印件”,对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果公布后,该投标人提出异议,认为其投标文件内按要求装订预算员证书复印件。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核实,确认该投标人的商务标文件内装订有预算员证书复印件。

    市建设局针对12名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为此,市建设局要求,全体评标专家要切实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履行职责。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学会换位思考,认识到敷衍了事对招标工作和当事人所造成的影响是重大的,正确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义务,坚持谨慎废标原则,区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二要增强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对待招投标工作,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袭,以违法违规违纪案例为鉴,坚守反腐倡廉的保底线,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接受监督。三要增强荣辱意识,作为被省建设厅聘请的评标专家应珍惜荣誉,率先垂范,当好学法懂法守法的标兵,发挥模范作用。四要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招标工作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做到该回避的回避,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不该拿的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