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报
第 八 期
泉州市建设局开展串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
南安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
开展串标专项整治以来,南安市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行为上将实行新举措。8月7日,南安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制定了《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和《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预选细则》,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引导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序竞争。 《暂行办法》规定,应当实行预选委托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项目为:政府投资或者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预选和确定中介机构的步骤:中介机构根据预选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窗口提交资料;由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行政服务中心、监察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到场参加预选,经预选审查合格后进入预选名单;建设单位在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时,提出合同条件,从预选名单中择优选择三分之二以上进行摇取确定中介机构。 该办法将于200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正在做好文件宣传、形成共识、受理中介相关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