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泉州市建设局开展串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27日

 

认真贯彻泉政办[2007]232号文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几年来,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历经多年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但是,依然存在串通投标,以及评委评标不公、外来企业“大牌子小队伍”、未能有效选择高素质队伍等问题。为此,泉州市建设局在广泛调研和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上报市政府。8月15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府办以泉政办[2007]232号文件全文转发,并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8月24日下午,我局召开贯彻落实泉政[2007]232号文件专题会议,会议由市建设局副局长兼专项整治办主任苏庆福主持,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刘文儒局长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泉政办[2007]232号文件精神,并确定分别制定若干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即:建筑企业IC卡信息登记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采用比选办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制度、采用比选办法确定造价咨询企业制度、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度、小额工程和特殊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制度、评标专家年度教育和考评制度、谨慎废标原则下的具体废标情形、推行工程款支付工程担保制度、创建市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全市统一风险费用调整办法。对会议分解的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规定了完成时限。为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苏庆福副局长要求:

一要统一认识,全力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二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三要齐心协力开展工作,制定加强行业管理的新办法、新措施;四要把握好权力与权限的应用,重点是接受监督。

最后,刘文儒局长就如何贯彻泉政办[2007]232号文件精神、加强行业管理和廉政建设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强调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有利于规范市场环境;二是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环境;三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提高;四是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减少“自由裁量权”,经得起各方考验。